7月18日,审计署发布201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,审计查出挪用、骗取、套取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共约94亿元。其中,有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、银行贷款、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.29亿元;套取、骗取棚改资金15.41亿元;有4.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(售)1.93万套、住房货币补贴5035.99万元。
38个单位和部分个人通过虚报资料、重复申报等方式,套取骗取棚户区改造资金15.41亿元;55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实施不规范,违规分配安置住房933套、发放改造安置资金1291.84万元。
由于资格审核把关不严、纠错清退等基础工作薄弱,有4.75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(售)1.93万套、住房货币补贴5035.99万元。
237个项目或单位挪用安居工程财政补助、银行贷款、企业债券等专项资金78.29亿元,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、工业园区开发、还贷出借、投资经营、弥补工作经费等非安居工程支出。
2.65万套保障性住房被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销售,或被用于经营、办公、转借、出租、拆迁周转等其他用途。
72个项目或单位存在未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占用农用地、违规获取或处置安居工程用地的问题,共涉及土地2033.34亩。
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