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没有钱,就是傻大胆。”
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,李泽源因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因其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,法院将其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。其余5名深圳航空原高管被判从有期徒刑6年到免予刑事处罚不等。
2005年,“外行人”李泽源半路杀出,通过成立不到3个月的深圳市汇润投资有限公司(下称“汇润公司”),携手哈尔滨民企亿阳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竞买联合体,以27.2亿元的“天价”最终赢得深航65%的股权。
在接手深航两年不到的时间内,李泽源单独或伙同深航原董事长赵祥等5名深航原高管,挪用深航20.3亿元资金,挪用的目的则是用于偿还其个人控制公司债务。其中,用于偿还收购深航后形成的财务漏洞则是重要的一部分。变身民营的深航开启了高速扩张模式,时至被中国国航收编重归国有,深航扩张后遗症依然没有完全消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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