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在渭南市经开区辛市镇新冯村公布的2013年财务收支中,有“给镇领导送礼2600元”和“党员春游费9000元”开支,引起经开区检察部门重视。日前,该区给予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给予镇党委书记石存祥行政警告处分,同时如数追回“送礼”、“春游”款项。
对此,新冯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成表示,“送礼”是镇上有两个干部的父亲去世了,他和村上一村组长、出纳、当地派出所一辅警等5人前去吊唁。
“去年‘七一’时,村上决定让村上党员去延安学习,考虑到部分党员年纪较大,后来外出学习取消,在临近春节时,为每个党员发了300元,让自己购买书籍学习。”刘忠成说,但做账时还是按照春游账务来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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